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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遭他人抢注,企业如何应对?
来源: | 作者:福建信达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今天 | 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来,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商标注册的门槛也随之不断抬高,不仅是构思独特的名称愈发绞尽脑汁,官方审查标准也日趋严苛,稍有不慎便可能遭遇驳回。鉴于这种形式,如果你或者你的企业名下已有有效注册商标,一定要规范使用并且积极延续,避免商标被撤销或者无效掉,否则将是得不偿失。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些关于商标未及时续展被无效的相关知识。

未及时续展的法律后果

商标权丧失: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仅为10年。这意味着,若企业未在期满前12个月内(可延展6个月宽展期)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将被依法注销,商标专用权随即失效。一旦注销,企业便失去了法律赋予的商标保护盾牌,其他主体可自由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企业再无维权依据。

他人抢注风险一旦注销,企业便失去了法律赋予的商标保护盾牌,若商标注销超过1年,其他主体可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企业再无维权依据。

品牌受损与市场流失:消费者认知度下降,竞争对手可能利用抢注商标抢占市场份额。

以“可口可乐”为例,其商标价值超千亿美元,正是持续有效的商标保护,才让品牌在全球市场长盛不衰。若未及时续展,品牌价值将面临崩塌风险。续展不仅是保住商标名称,更是捍卫企业数十年的商业成果。


案例:


1、“双鹤玫瑰及图”商标:

广州鹰金钱集团旗下的“双鹤玫瑰及图”商标,作为一个广州百年老字号,2013年的时候,由于公司内部原因的疏忽,导致商标到期而没有续展,从而被广东台山一家公司抢注。更意外的是,在商标被抢注三年以后广州鹰金钱集团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为时已晚,商标最终也没有争取回来,导致其销售额从2000万锐减到直线下降到700万,损失巨大。


2、SFC商标:

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在2001年申请注册了第41类SFC商标,并于2003年注册下证,核定使用和保护范围是: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组织体育比赛;安排和组织专家讨论会;安排和组织培训班;录像带发行;节目制作等服务上。但因2013年未及时续展而无效,后来被泉州市泉港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注册,虽然这枚商标最终因上海电影公司的抗诉而被无效宣告了,但上海申花却永远失去了这个名字的商标权!


商标过期被抢注的应对策略:

1、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被注销后的1年内,原商标权人享有优先重新注册的机会。若在此期间,市场上无他人抢先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企业可立即启动重新注册流程。准备清晰的商标图样、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同时,需密切关注商标局的审查动态,如有补正要求,务必及时响应,最大化利用这一缓冲期夺回商标权。

2、向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3、对于已注册下证的抢注商标,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如果经营者发现较晚,抢注商标已经获得了证书和商标权,那么经营者在收集证据以及充分肯定对方是抢注商标的前提下,抢注商标未满五年时间,就可以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驰名商标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对评审结果不满意的一方,经营者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这种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