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企业改制的商标转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根据《商标法》第42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第32条规定: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企业改制的商标移转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受让方盖章确认的《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受让方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3.受让方同意转让声明(公司法人签字+公司公章);4.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5.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改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