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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多类商标能否单独转让?
来源: | 作者:福建信达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今天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在中国,一标多类注册商标没有商标分割程序,商标在后期转让中就会受到限制。如果转让人只希望将一标多类商标中的一个或几个类别转让给受让人,就必须提前做相应的工作。

申请中的商标,可以在做商标转让之前或转让同时申请商标删减,删减不需要转让的类别;
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在做商标转让之前或转让同时申请商标注销,注销不需要转让的类别。
如果转让人仅想转让部分类别给受让人,其余部分还需要保留,只能按照一标一类的方式重新申请注册所有一标多类商标,待注册完成后将原一标多类商标注销的同时,申请转让新商标的部分类别。
由此可见,一标多类商标在后续流程中对商标注册人的实际使用有一定的限制,从费用角度来说,一标多类与一标一类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建议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尽量采用一标一类申请方式,一标多类方式后续流程还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