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方式
1.通过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或在政策性担保机构 担保下获得专利质押贷款的,由企业直接申报,通过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2.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专利质押贷款的,为简化贴息程序,采取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贷款银行省级机构审核推荐。
网上申报系统地址:https://lead.fjsippc.com/, 进入“公共 服务”菜单下的“政务服务”模块,进入“福建省专利质押贴 息管理服务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30日(相关操作请在工作日时间9:00—18:00进行)。
1.申报材料内容
(1)《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原件(申报系统可下载)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放款、还贷和利息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单或担保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1)待初审通过后,请申报用户登陆申报系统下载带有水印申报书。材料(2)(3)请在申报指南页面(网址:
https:/lead.fjsippc.com/public-services/gov/guide/15/d)下载模板打印。
注:系统附件上传只支持PDF格式!
2.申报材料提交对象
(1)由企业直接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材料(3)一(6)。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纸件一式一份,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盖章扫描电子件。
(2)由企业委托贷款银行经办机构申报的,需提交材料(1)一(5)。其中:材料(1)待初审通过后,由各银行经办机构下载带有水印申报书并盖章,材料(2)(3)由企业提供给贷款银行。
(三)材料报送
1.贷款银行经办部门、企业要认真填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待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申报材料(带水印),打印盖章后报推荐单位汇总。(纸质材料要与上报系统材料保持一致,未上传系统的材料,视为无效件,不予受理)
2.贷款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及同级财政部门应严把质量关,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并附上推荐函及申 报贴息明细情况汇总表(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按时报送。